全院部门介绍
1.综合办公室
负责信息宣传、综合文稿、催办督办(主要领导交办)、代表委员联络、刊物编发、档案管理;负责文件管理、保密,牵头全院性会议的会务安排等工作;负责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工作,车辆及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2.政治部(机关党委)
负责本院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内宣及各类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组会务和指导群团工作;负责干部管理权限内法院人员的任免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编制职数、法官遴选等人事管理事项;负责本院干警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履职安全保障的日常工作等。
3.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和再审案件的审查处理等工作;负责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日常运作;负责导诉接待、材料接转、档案查询等工作;开展诉调对接、立案调解、司法确认、小额速裁、简案速裁、非诉保全审查、送达等工作;负责指导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工作;办理其他有关诉讼服务工作事项。
4.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本院的刑事案件。
5.民事审判庭(交通巡回法庭)
负责审理本院规定的民商事案件(包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指导人民法庭业务工作。
6.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各类再审案件、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负责行政争议调解、司法救助等工作;负责审查行政非诉案件,审查处理国家赔偿案件等。
7.执行局
负责执行本院管辖的民商事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托执行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及办理受托执行事项,负责执行异议的审查、执行监督、网络司法拍卖、保全实施等工作,指导人民法庭业务工作。
8.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案件审理执行流程各节点管理监督、案件质效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负责司法鉴定、评估,司法统计分析、裁判文书上网管理、案件信息录入、庭审改革、阳光司法、审委会交办事务以及建立法官和审判团队绩效考核数据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司法协助、检察建议、司法建议、信息化建设管理、调研工作。
9.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全院刑事案件押解、全院机关安全保障、突发应急事务处置、协助执行等工作;负责指导人民法庭安全保障工作。
10.人民法庭
做好诉前纠纷化解工作,审理本院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民商事案件,执行被执行人在辖区范围内的“三费”(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做好受理案件的审查立案、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工作。开展立案调解、引导调解,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业务指导。